就是无视证据的世界吗。”
他只是不想曝露身分而已。
要是把卧底的职位说出来,这些人才不会这样对待他——他看上去很冷静,但口中在咬牙硬撑。
“很遗憾的是,正是因为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世界,我们才会断定你是凶手。”白马威风凛凛地说,他今天穿了一身福尔摩斯的侦探装,看起来就像一个英伦风的绅士,“我就直接说了——我们已经查过这把枪了,而枪上只找到你的指纹。”
“不可能!”霍克斯脱口而出。
他可是亲眼看着她开枪的!
因为那些绷带吗……不对,她身上的绷带只包到手腕,她的手指是直接碰上枪身的,那种握法,不可能没有留下指纹。
“要是如你所说,我真的计划出了那一大坨东西,我才不会留下一把有我的指纹的枪!”霍克斯用力地反驳道,说道,“你的推理明显有问题啊——从一开始,你就认定了我是凶手了吧。”
当然,其实他也不是不明白。
换作是他,发现一个年轻男人跟一个小女孩同时出现在凶案现场,哪怕小女孩表现得再聪明危险、哪怕另一个疑凶再怎样强调她的心狠手辣,一般人都仍然会下意识觉得她不可能是凶手。
以这种常识的思路想下去,当然会错开真相。
白马像呆了一样瞪着他好半晌,才有些苦恼的喃喃道,“唔,有道理,那是我出错了吗……明明我还挺自信的。”
他并不吝于承认自己的错处。
但是,还是说道,“不过,找出动机可不是我的工作,找出犯人才是——从证据看来,犯人就是你,就算不是,尸体上属于你的羽毛穿刺痕迹也是致命伤之一,你已经没有可以反驳的余地了。”
霍克斯没有回答。
为什么他的“信任测试”突然出现、为什么欧尔麦特会恰巧现身、为什么自己的手机出现可疑的划痕、为什么杀了蓝色平方的首领后他们一反常态的没有清理尸体……一瞬间,所有被他忽略、或者是没有来得及查证的疑点汇聚成一起。
过了一会,他看向歌川谣,冷静下来的眼睛对上了可爱的幼女。
“——是你吧。”
“——打从一开始就策划了这一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