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的新魂……”
不管怎么样,还是觉得说自己是鬼有点怪怪的,至少嘴上不想那么说,就用“魂”来代替,反正都一样。
“……新魂,胆子还小得很。你又在坟地里开演唱会,听着就觉得阴气森森的。万一我受惊之下,砸了你的场子那就不好了。”
王洲洲一听这话,扶着脖子上的血印自言自语:“也是,这个女人太凶悍了。动起手来一般的鬼魂都不是她对手,砸了场子是小,吓跑了我的粉丝以后不来看我演出就麻烦了。”
权衡之下,他觉得两害相较取其轻:“那好,你就别来了。虽然听不到我创作,可惜了点……要不这样,你好好帮我找个房子,满意了我单独为你献唱一首。”
林歌笑皮笑肉不笑地道:“我谢谢你哦!来吧,填个资料先。”
由于他已经是这里的老客户了,流程上早就轻车熟路。拿起笔唰唰很快就把表格填好了。
林歌笑扫了一眼,只见在最末尾的备注里写着:最好附近居民都是音乐爱好者。
林歌笑道:“你自己爱唱歌,还得邻居们都爱听歌?”
王洲洲叹了口气,道:“我是搞音乐的,有时候灵感来了就要拨拨琴高歌一曲。但是现在的人啊,普遍浮躁得很。对音乐缺乏耐心,也不懂得细细品味,动不动就投诉我制造噪音。所以我思前想后,要不找些热爱音乐的邻居,也许他们会欣赏我。不仅不会投诉,还会感谢我带来的天籁之音。”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拍桌子激动得跳了起来,也因为他动作浮动太大脑袋一滑,扑通滚落在地。
林歌笑一惊,“大哥你有话好好说,别激动啊。你摔着不疼,我还怕被你吓出心脏病。”
无头的身体弯下腰,伸手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脑袋抱了起来,面朝前,举到了林歌笑面前:“别开玩笑了,你又不是活人哪会得心脏病啊。”
林歌笑本来就见不得他动不动掉脑袋的模样,偏他还把自己的头举到她面前。她脸色顿变:“拿开!否则别怪我都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