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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Let it go(第1/5页)
    “各部门准备。”苏鸿儒喊了一声。

    机器开始转动, 镜头俯拍后推近。

    阿木尔去找娜仁托娅, 可是娜仁托娅忙着学习汉话,敷衍地把他驱逐出帐,这是阿穆尔第一次吃到闭门羹。

    他生气地找到乌恩, 想让手下去揍一顿孟暄,可是乌恩竟然和一群孩童坐在岸边, 听着孟暄授课。

    他气呼呼地去阿爹的大帐, 说了此事。他未来的子民, 已经不再敬重他了!他们更听孟暄的话!

    巴特也有同样的忧虑, 他现在还是维塔族的王,可是这些人已经开始听一个外来者的话了, 这让他与神俱来的威严再次显出余怒, 说:“阿木尔,杀了他。”

    阿木尔愣了:“为什么我要杀了他?”

    “你带进来的,就应该由你亲自杀了他。”巴特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眼里闪烁着锋芒,“管他是什么人,我们维塔族只能有我们做主,杀了他, 所有人都将重新敬爱你, 你依旧是他们最佩服的人。你马上十八岁了,血祭仪式快到了。”

    血祭仪式,以人血祭天地。

    阿木尔失魂落魄地走到河边,把玩着巴特交给他的弯刀, 举到头顶,看着圆月,似乎能月亮割下来一般,很轻松。

    杀人,也很轻松。

    只要杀了孟暄,他就能重新得到子民们的喜爱,他的血祭仪式也可以完成,然后娶娜仁托娅,统领维塔族,子子孙孙都将如此繁衍生存。

    他将刀别在身上,四处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孟暄。回到自己的大帐,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块竹简,上面写着一行维塔语,旁边还有对应的汉话:

    阿木尔,我晚些回来——你的朋友,孟暄。

    朋友?

    阿木尔将竹简攥紧,捏在手心里,揣进怀里跑出了部落,在上次他和孟暄待过的山林里过了一夜。

    第二日,他拎着一头血淋淋的鹿回去,站在河边,看着浑身是血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某个很爱干净的男人。

    男人明明很怕血,又很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着鲜血。

    这时,后方响起男人的声音:“阿木尔,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阿木尔头也不回地跑向自己的马,飞奔上去,冲出部落,漫无目的地遛马,从未觉得身上的刀有如此沉重。

    正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见巴特带着几个老手下骑着马走近,问:“你们要去哪?”

    巴特说:“昨夜嘎哈族人邀请我去说事,是和孟朝有关的事。”

    阿木尔一听,调转马的方向,跟着他们一起去往嘎哈族。血祭,只要是人都可以,嘎哈族人最适合不过了,他们的血可比孟暄的有力量!

    巴特没有阻止,他也是时候带着阿木尔去和嘎哈族正式打交道了。

    一群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到了嘎哈族,嘎哈族领土比他们小一点。

    嘎哈族的王领他们进大帐,帐中坐着一位妙龄女子,年纪和娜仁托娅差不多,模样比娜仁托娅还好看,只是性子不似那般活泼。

    这是嘎哈王的幼女,见他们进来,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经过阿木尔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两位王开始交谈,阿木尔这才知道最近嘎哈族发生的事。这里是维塔族的东边,距离孟朝更近,听说两个月前有孟朝的人前来送信,希望嘎哈族学习汉族文化。

    可是嘎哈族并没有接受,这就像是有意刨去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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