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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14(第3/3页)
    等会儿你爸拿东西打你身上,你再认错可就迟了。”

    简岚皱眉,“我没有错,怎么认?”

    “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倔呢?”简妈有些急了。

    说话的时候,简爸已经随手拿起了一个铁把手的扫把,咬牙切齿的威胁,“认不认错?”

    认错是不可能认错的。

    但如果不认错,他手里的东西就会一下子挥上来。

    简爸爸是真的会打人,简岚看过原主的日记,她知道。

    原主从小到大,挨了简爸不少打。

    打到认错为止。

    简岚右手悄悄扶上了门口的把手,在那铁扫把挥上来之时,快速开门跑了出去。

    伴随着一阵骂声,简岚跑得飞快。

    路上一片漆黑,只有路灯的光。

    身后终于听不到半点声响,简岚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她的手不小心挨了一下,刚刚急着逃跑倒是没有感觉,如今缓下神来只觉得火辣辣的疼。

    顺着路灯光,简岚抬起手看了一眼,指甲盖都已经沁了血,也难怪会这么疼。

    她漫无目的的在路上晃了晃,实在想不到该去哪里。

    “这不是简岚吗?你大晚上的怎么在这里闲逛?”

    忽然一个男声传来,简岚抬头看去,竟然是王俊。

    他身边还跟着许多男生,看上去似乎都是些小混混。

    简岚刚皱了眉,便又听王俊对着旁边的另一个男生说道,“锋哥,她是简岚,我家邻居,还是9班的班花呢。”

    锋哥?

    简岚猛然朝那个男生看去。

    和时下流行的长发不一样,他剪了干净利落的短发,路灯的灯光太过昏暗,简岚并不完全看得清楚。

    但一眼看去,长得确实是要比这群人顺眼很多。

    小说中,秦锋在最开始的时候胡子拉碴,头发几个月不洗,又长又乱,还满头的油,衣服也总是脏兮兮的。

    导致班上所有人都嫌弃他。

    但得到机遇之后,他剪了头发,剃了胡须,整个人如同脱胎换骨一般,到了班上甚至都没有人认出他来。

    根据小说中所说,秦锋应该长得算是比较帅的那一款。

    但简岚对他长得帅不帅并不感兴趣。

    她只想知道,秦锋这个时候就已经得到机缘了吗?

    简岚在打量秦锋的同时,秦锋同样也在看她。

    简岚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生,在所有人都看不起他的时候,简岚是第一个愿意对他笑的人。

    他几乎提起了所有的勇气给简岚写了情书,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他知道,简岚也和那些人一样,看不起他。

    不过没关系,以后他总会让她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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