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第27章 番外(第1/3页)
    我今年已经29了,作为一名女性,算是广义上的大龄剩女。

    家里人开始不断给我介绍相亲,我关了手机邮件,结果一群又一群的亲戚开始上门轰炸。

    无力的反抗之后,我妥协了,接受了母亲一位朋友的安排。

    地点定在一家价格尚可的餐厅,对方是一位老实的上班族,带着黑框眼镜,打着领带,人很拘谨,与我说话时总是低着头。

    我感到很无趣,与其和他说着一些客套的话,还不如看着窗外的人群来得有意思。

    对了,忘记说我是一位作家,出过几本书,不过没掀起什么水花,也赚不了几个钱,倒是有几个死忠读者粉丝,不过我不喜欢他们,写来的信太过浅薄,能让我记住的没几个。

    相亲对象似乎把我的沉默误认作了安静,表情很满意,还递出了联系电话希望能够下次见面。

    我笑着接过,打算离开之后找个红灯区,以这个号码的名义点位陪聊的小姐。

    无趣的人生,无趣的他,无趣的我。

    我算是写狗血言情出家的,一开始最喜欢写些爱来爱去、我爱你你不爱我的故事,替身梗、失忆梗、绝症梗运用的层出不穷,没什么实质内容,感情戏也很虚假,但耐不住有人偏好这一款,总的来说,一开始凭着打赏和稿费过的还不错。

    但后来做了几个梦,迸发了灵感,便开始写些偏幻想的小说,有业内的人称我为抽象派作家,定义为新起之秀。

    屁,我自己那点墨水还是清楚的。

    直到我收到了初恋男友的结婚请帖。

    难得的打扮了自己,画了十分显气势的吃小孩口红,穿上了衣柜里最昂贵的小西装。

    我站在人群的最外围,嘴里点着烟,脸上实在没力气做出表情了。

    bgm很浪漫,新娘子也很好看,牧师穿着正装,他们在阳光下宣誓。

    新郎手上的戒指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光芒,闪的我眼睛有点疼。

    轮到敬酒的环节,我呆不下去了,这些人跟以前一个样,不管是千篇一律的流程还是他们脸上虚伪的笑容,我都看不下去。

    别用时间当作借口,也别把成熟作为理由,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一笑泯恩仇,学生时代的那些恩恩怨怨,注定会印刻在骨子里不会忘记,只是现实会摁着你的脖子逼迫你让步而已。

    我没变,也不会变。

    “青子!”

    我不耐烦的熄了烟,调整好表情转回身。

    “恭喜了,我祝你百年好合。”

    我发誓我绝对笑得一脸真诚。

    新郎有些欲言又止,“青子...我邀请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其实是想劝劝你,都这么多年了。”

    幸福啊,我幸福你个妈。

    “嗯嗯嗯,我会幸福的,借你吉言,我还有事先走了。”

    我停下来干什么,给自己找不快吗。

    “青子!我知道你还在介意当年的事,可是都过去这么久了...该过去了。”新郎说的很诚恳,这是他的真心话。

    真的,我有点恶心。

    一个是恶心他这副嘴脸,还有一个是恶心当年的我,眼光怎么就这么差。

    我再次转过身,这回仔仔细细的看了他的脸。

    两只眼睛一只鼻子。

    我懂了,一定是当年我滤镜开的太重,这家伙明明也没帅到哪里去。

    “你看,我们的同学里,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