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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是喜欢你(第2/2页)
    “也别找那种不上学了还跃跃欲试写高考作文的男人,毕竟这种行为太幼稚了。”

    刘小别腹诽:然而你现在不也在口头写作文吗??

    然后柳非总结似的说道:“最后一点,走路的话记得戴耳机呀。”

    刘小别不由得为女儿的未来的安全皱眉,觉得孩子她妈这句话说的极不靠谱:“这不对吧,戴耳机走路会分散注意力,很危险的啊。”

    柳非斜他一眼:“你一个走路戴耳机的人没资格说这话。”

    刘小别闭嘴:“哦。”

    柳非忽然莞尔一笑,因为她记得她和刘小别的初见,就是当时他们俩都戴着耳机沉迷于音乐,然后一个上楼一个下楼,正好撞到了一起,一个倒吸一口气一个哎哟一声,就这么认识了。

    戴着耳机走路的话,也许能遇到喜欢的人吧,柳非这么想。

    不是喜欢戴耳机。

    而是喜欢你。

    刘小别最后也没弄懂柳非到底在想的什么,最后只好拿起她的美年达,示意两个人该回去了,他扬扬手中那个空着的耳机,若无其事的一样:“你听歌吗?”

    柳非点头:“可以,快把耳机呈上来。”

    至于什么写给未来孩子的信,以后再说吧,反正他们连结婚年龄都还没到。

    两个人一人一边耳机的回去了,并肩在微草的大院里走着,柳非的步子小,刘小别还专门放慢了步子。

    柳非忽然问道:“这什么歌?”她总觉得这不是刘小别会喜欢的类型,甜腻腻的像是在午后阳光下嚼着口香糖,另一只手拿着小瓶子吹泡泡,反射出彩虹的光。

    刘小别下意识的说道:“喜欢你。”

    柳非差点来了个平地摔,还好没有发生咚的一下,然而她还是停下了脚步。

    刘小别惊的急忙扶她,顺便慌忙解释道,欲盖弥彰的掩饰自己的紧张:“不是,我说这个歌名叫喜欢你。”

    柳非抬头就看到少年染上了一层薄红的耳朵,她抿唇一笑,然后装作不知道似的,语气嘲讽的问他:“你居然听这样的歌?”

    刘小别望天,装作自己高贵又矜持,全天下最酷:“怎么了,不行吗??”

    因为两个人第一次遇到的时候,刘小别正嚼着口香糖险些咬到舌头,而柳非手中吹泡泡用的肥皂液被他撞的洒了半瓶,午后阳光下两个人四目相对,他的耳机里正好放着这首歌。

    恰巧遇到,在机缘巧合刚刚好的时候。

    不是喜欢这首歌。

    是喜欢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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