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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25-3(第3/3页)
    诉任何人,现在她知道妈妈纵容一个色魔老师在补习班里,她还要继续错吗?

    *

    三天后,张萍以控告人的身份,将袁承志以“性侵幼女”的罪名告上法庭,由于此次案件备受关注,当局立刻着手调查,片刻没有怠慢。

    事情持续发酵,当事人袁成志被警方带走后,一直处于调查状态,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一直迟迟无法对他定任何罪名,连网络上的知名律师也披露,口供证词不能当做决定性的证据,除非有多个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且形成证据链,但最终如何判定只能依靠法官酌情定量审判。

    不久后,唐蜜终于联系到了已经辞职的李小姐,她正在度蜜月,也看到了“小红花”的消息,答应唐蜜届时如果有需要她的,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唐蜜松了一口气。

    这就有两个目击证人证词了。

    除了两个目击证人证词,还有一本张媛媛的被性侵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张媛媛在补习班期间,袁成志以各种借口为名将她留在了课堂上,关上了大门,继而将手摸至她裙底,后背,前胸等等行为。

    唐蜜和张萍前去咨询律师,这个日记本可否作为证据,律师引述了著名的房思琪案件给她讲解,这样的日记,或是小说,均属个人自述,是不能作为证据来给袁成志定罪的。

    律师也提醒她们,虽然她们有两个目击证人,但是到时候辩方律师一定会攻击她们的证词,一个是唐蜜的抑郁病史,另一个是李小姐已经辞职,辞职之前有请求升职后无果的行为,届时辩方律师会攻击她是想肆意报复。

    总之,她们最好能再收集到更实质一点的有力证据,否则胜算仍旧只有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

    唐蜜走出律师楼,看到深蓝的天空,没有一片云彩,难道袁成志会像另一个李国华,继续逍遥法外吗?

    当天夜里,一个已经成年的十八岁少女,勇敢站出来,揭开童年伤口,她录了个小视频放在网络上,声称自己也曾经遭受过袁成志的性虐待,并详细讲述了她被性侵害的经过。与此同时,她联名二十多名曾经的班上女学生,实名举报签名曾经被袁成志性侵犯,再次将事件舆论推至最高潮。

    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证人证言。

    一个可以将事件推到白热化高度的新证据。

    原本这个案件在网络上的热度已经有回落的趋势,但由于这个勇敢的少女又再次推至新高点。

    至此,社会对“色魔老师性侵幼女”事件的关注度空前高涨。

    唐蜜信心十足前来咨询律师,律师却说,实名举报属于个人口述证言,仍旧不能当做有力的定罪证据。证人证言对于破案、审案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表述,缺乏形成判案证据的客观性。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仍旧不宜作为定罪的有力依据。

    张萍和唐蜜对视一眼,都有些泄了气。

    看来如今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确凿定罪证据。

    该怎么办呢?她们去哪里找到一个确凿的实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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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鸭,有红包掉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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