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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博卿欢(17)(第1/3页)
    即使是最安静的包厢, 也难免会听见一些从娼馆内部来的嘈杂声响。

    莫与争冷着脸把贾鸨母叫来伺候的人都赶出去, 自家的小胖崽子好奇地戳着桌子上花朵造型的点心。

    “这个可不能吃。”莫与争把点心拿开,告诫儿子, “这种地方的吃食大概率会放些不太好药物, 不能吃。”

    “哦。”红椒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乖巧地坐在一边开始研究椅子上的雕花。

    莫与争也坐下, 抓起他的一只手摸了摸骨。

    红椒的年纪已经不再倒退,有开始重新生长的迹象了。

    放下崽子的胖爪爪,莫与争松了一口气。

    “公子。”有人从外边敲响了房门。

    红椒头一抬:“是那个姐姐。”

    “请进。”莫与争坐在位置上没有动作,细候推门而入,冲他屈膝一礼。

    这个姑娘无疑是年轻的, 美貌的, 娇滴滴像是才打苞的杏花, 按理说这种样貌的美人只要皱皱眉,就会有无数男人前赴后继地为她解忧。

    可细候却是从来都不怎么喜欢这个表情的。

    她艳丽妩媚的眉目透着一股子刚强固执,嘴角也是常常平直冷漠地拉着,仿若花朵枝干上长出的尖锐毒刺。

    “公子要见我?”她从来不自称现在女人们为了表示柔弱温顺而演化数来的“奴”或是“妾身”, 而是大大方方的“我”字。

    莫与争对这个满脸倔强,哪怕必须屈膝行礼也将腰杆挺得很直的女孩子产生了一丝赞许:“我请你过来,只是为了答谢你看顾犬子。”

    “他一个小孩子到处乱跑,是个人都会忧心他的安危, 不过这世上不做人的畜生太多......”细候摆出了她认知里最为庄重端正的姿态,“若是天不作美,让他遭了什么不测, 到时候就算后悔也晚了。”

    她本想直说让莫与争今后都看好自己的孩子,省的将来出了什么事后悔;不知为何话到了嘴边,却又换了一种更委婉的说辞。

    莫与争心中笑意更浓:“多谢姑娘提醒,此番是我疏忽,日后再不会了。”

    细候见他认真地道歉,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因为自己出身娼馆就看不起,心里顿时有些不自在,略微扭捏地说:“公子有防备便好,时候不早了,我先行告退。”

    “姑娘稍等。”莫与争开口挽留细候,“我方才听闻姑娘并不是在这里挂牌的,为何不干脆离去呢?”

    细候脸色一白:“我知道你们这些文人士子都把这地方当成上不得台面的脏窝子,但于我而言,这里却是目前唯一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细候不是贾鸨母的女儿,却因为她的贪念遭到拐卖,如今连家在何方都不清楚;却又因为贾鸨母的一时好面子而保留了良民的身份,才能在这个地方活得没别的姑娘那么身不由己。

    但她除了这里,已经无处可去。

    若是能有个让自己安身的地方,细候早就走了,只可惜她年纪还不到能立女户的时候,赚来的银钱也为了得知家乡的地址而全部交给了贾鸨母。

    没钱没地,又手无缚鸡之力,除了弹个琵琶唱个曲子以外,她也就会绣点粗糙的花样,细候明白如果自己真的赌气离开这里,是很难活下去的。

    这个时候已经很少有女子独自出去摆摊做工了,除非她身后有宗族家人支持,而她本身又是个不受夫家约束的人。

    “我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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