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下走进来,纸页边缘还沾着昨夜的露水,他把案卷往案几中间一摊,指尖点着最上面那本封皮上的红圈标记,眉头轻轻挑着。
“我昨晚翻了半宿去年的旧案卷,咱们治下去年一年,有十七个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就因为偷了半袋米、半吊碎银子,被判了流放。那些娃连流放的路都走不完,十有八九就死在半道上了。按七五你说的现代律法的路子,是不是得给这些半大孩子单独定一套规矩?总不能把偷包子的娃跟杀人的强盗按同一个罪名判吧?”
宋濂撩着长衫下摆跨进门,身后跟着三个捧着旧律法典籍的老儒生,走在最前面的方孝孺怀里的《唐律疏议》页边都翻得起了毛,他花白的胡须随着脚步轻轻晃,走到案几前对着我们几人深深一揖,指尖刚碰到我摊开的“罪责自负”细则,眼睛瞬间就亮了。
“老朽读了四十年律法,从《唐律》读到前元的旧律,从来没见过这么通人情的条文!以前我们总觉得律法就得用重刑压人,可压来压去,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反而闹出更多乱子。七五公子这套道理,哪里是改律法,是把孔夫子说的仁政,真真切切落到纸面上了啊!”
我把系统刚签到解锁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细则往案几中间推了推,朱砂圈出来的“十五岁以下非重罪,不入监,送劳作营学手艺”几个字,在烛火下亮得显眼。
周德兴凑过来瞅了一眼,当场就蹦起来,差点把边上的椅子带翻。
“还有上次滁州那事!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儿子不给他饭吃,他气不过把家里的铁锅砸了,按旧律算损坏财物要判坐牢。那老大爷连路都走不动,去大牢里肯定活不过三天!按你这新规矩,根本不用抓老头,直接把那不孝儿子拖出来打三十大板,让他天天端饭端水伺候老人,这才是人干的事!”
朱元璋拿起那页细则,指尖在“罪责与刑罚相适应”那几个字上反复摩挲,指节因为用力微微泛白,他想起当年在皇觉寺的山门外,见过一个饿晕的和尚偷了庙里半袋糙米,被主持打断双腿扔在雪地里,活活冻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子。
“你们几个都过来听着,从今天起,所有旧律法里不对劲的地方,全部给我捋一遍。偷两个包子的娃,绝对不能跟杀人越货的强盗判一样的刑;七十岁连路都走不动的老人,绝对不能跟二十岁的壮小伙子一样去大牢里做苦役。改完之后抄一百份,送到所有州县的学堂里,让教书先生们天天给百姓念,谁都不许把律法藏在衙门的后堂里当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