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个词一个词得读着,沉浸在故事营造的氛围中。
而这样的一幕,在英格兰许多地方同时上演着。
伦敦基普塞德,一家香料商店内,欧文拿着报纸读得如痴如醉,连客人进来都没抬头。
他的父亲老欧文看到这一幕,怒气腾腾地冲过来,拽着他的耳朵:“起来招呼客人!”
欧文只好无奈地放下报纸,等为客人拿好货物后,又赶紧回到椅子上。
老欧文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如果你拿的是《泰晤士报》而不是《每日通讯报》,我相信我一定会非常高兴。”
欧文看完了刊登的小说,忍不住辩解道:“我在看一部小说,噢父亲不是恐怖的,是讲一位伟大的人物复仇的故事。”
老欧文还是没兴趣。
“不不,不是《堂吉诃德》,这本书的主角被人迫害后被上帝垂怜,突然有了神力。我骗你做什么,小说上面有一段简洁的介绍,嘿爸爸你拿报纸的动作轻一点。”
梅费尔街,布卢尔·汉弗莱正和他的朋友鲍威尔·史丹聊起《血还》。
“我猜想作者阿狄森·费奇是化名,他本人肯定是名贵族,不然不会对名贵的物品如数家珍。要知道他写的那些东西,每一样都十分稀少和昂贵,不是贵族怎么会知道这些。”
鲍威尔·史丹道:“那也不一定。可能是仆人或者商人,他们也知道贵族的家中有什么。”
布卢尔·汉弗莱不同意这个想法:“哦这不可能我的朋友,仆人们哪里受过教育呢?哪怕是管家,也只是认识字,懂一些法律事务罢了。这样的文笔,一定是受过绅士教育的人才能写出来。”
这个理由说服了他的朋友,鲍威尔·史丹点头赞同。
布卢尔·汉弗莱拿起报纸,盯着结尾处印着的“To Be Contunied”,意犹未尽:“今天刊登了整整两版,可我还是没看够,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
雷丁大学内,文学教授克里曼斯·希尔保特读着报纸,津津有味:“阿狄森·费奇的文笔简约、用词务实,更重要的是他的叙述技巧非常高明,用了第三人称叙事,但不会让读者感受到距离。这是间接引语?不,也许是……”①
他的话没有说完,被好友马休打断:“噢克里曼斯,我只是跟你分享有趣的故事,不是让你做文学鉴赏的。”
“抱歉,习惯了。”克里曼斯随意地道歉着,忍不住又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在小说的开篇用近十行的篇幅介绍了整个故事的情节。这不会让故事失去神秘感吗?”
马休告诉他自己的想法:“不会,至少我非常想看他借助上帝的垂怜后是怎么报仇雪恨、快意人生的。”
克里曼斯闻言陷入沉思,片刻后,他放下报纸,感叹道:“也许这就是作者想要的。”
远在隆伯恩府的内的年轻淑女凯瑟琳还不知道,她在后世已然阅读习惯的文体在浪漫主义盛行的18世纪末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
而那些她为了快速吸引读者使用的小招数,如前三天每天都一次性刊登三章、增加文案吸引读者等,也都达到了她设想的效果。
第二天下午,戈登先生便遣男仆送来信件,在信里他不仅又放了100英镑,还对凯瑟琳大夸特夸,从她的作品到她的营销手段,无一不让他佩服,小说仅刊登了一天,便有一些朋友找他想要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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